本项目为******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政企业务合作伙伴引入招募项目(第五批)(项目编号:07-06-04H-2024-D-E27438),招募人为******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拟公开招募******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政企业务合作伙伴引入招募项目(第五批)的合作伙伴,符合要求的合作伙伴将纳入合作伙伴库进行管理,根据实际项目情况,涉及政企业务合作或投标的项目,可直接从合作伙伴库中进行遴选。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募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募,凡有意向、且符合本招募公告“2、申请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潜在合作伙伴,均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规模: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政企业务合作伙伴引入招募项目(第五批),本项目划分16个标包,各标包划分按政企业务合作伙伴专业具体分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6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弱电(综合布线)工程实施类;
(002)通信工程施工实施类;
(003)视频会议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类;
(004)监控安防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类;
(005)应急广播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类;
(006)智慧园区/楼宇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类;
(007)信息化办公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类;
(008)智慧教育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类;
(009)信息系统硬件集成实施服务类;
(010)信息系统软件集成实施服务类;
(01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实施服务类;
(012)信息系统硬件运维服务类;
(013)信息系统软件运维服务类;
(014)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类;
(015)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类;
(016)综合宣传服务类。
1.2、入围资格有效期:自合作协议签订日起3年。
1.3、入围原则:凡符合本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专业(最多不超过八个)报名应答,评审采用合格制。
1.4、常态化招募的规定:
(1)本项目实施【常态化招募】,即滚动招募多个批次。每个批次的报名时间、招募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对应批次的招募公告为准。
(2)本招募公告涵盖的批次,仅为【第五批】。
(3)同一专业分类的不同批次,入围的合作伙伴进入同一专业分类合作伙伴库。故已经入围的合作伙伴,无须重复参与后续批次。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报名,分公司申请的,须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近3年(自2021年11月01日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业绩(同类按申请人报名应答的政企业务合作伙伴专业分类),要求每报名应答一个专业分类的申请人需提供不少于一份该专业分类的同类业绩合同。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最早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无法区分政企业务合作伙伴专业分类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不予认可。
(三)项目团队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团队不低于2人(不含法定代表******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申请人)。
(四)信誉要求:
1、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查询结果(登录网址搜索公司名后选择发送报告)。
2、具有良好的信誉,申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三十天内,需主动联系招募人沟通合作协议签订事宜,并完成协议签订。如因申请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作协议,招募人有权利取消申请人的入围资格。须提供《申请人信誉承诺函》。
(五)招募需求应答要求:
招募申请文件须提供应答提案,没有提供应答提案的,其招募申请文件一律无效。
提案内容可参考以下内容进行描述:
(1)公司实力及相关资质;(如:公司简介、分支/服务机构情况、公司资质、人员实力、专业人员资质等);
(2)提供一个或以上成功案例的解决方案或者项目经验;
(3)介绍公司的资源优势、行业地位、擅长领域等方面内容。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招募时应作出说明,并不得同时参加后续同一标包政企合作项目。须提供《申请人信誉承诺函》。
(七)本合作伙伴入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报备。
(九)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中任一均可)。
(十)提供《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十一)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3.招募说明
3.1、招募释义:通过公开市场招募,确定合格合作伙伴,符合要求的合作伙伴将纳入合作伙伴库进行管理,根据实际项目情况,涉及政企业务合作或投标的项目,可直接从合作伙伴库中进行遴选。
3.2、本项目招募的基本原则:①合格制(指符合条件的合作伙伴均为合格合作伙伴);②合作伙伴信用积分考核管理;③合作伙伴退出。
3.3******委员会根据招募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按时递交的招募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入围本项目,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
3.4、资格审查标准及详细内容见第三章“招募评审办法(合格制)”。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默认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4.招募文件的获取】全部内容。
4.2、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
4.3、招募文件费用:免费获取。
4.4、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招募文件的下载(选择多个专业(最多不超过八个)的需要按照标包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报名并下载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申请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招标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均属无效。
5.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均属无效。
6.招募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招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选择一种方式即可):
方式一:截至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前,现场递交至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栋6楼开标会议室;
方式二:于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前将招募申请文件按要求密封并快递至指定地点,
地址:******有限公司)
收件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60-******
注:选择方式二递交招募申请文件的,注意注明单位名称,文件实际递交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即不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实际递交时间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的文件一律不予接收。邮寄快递前请提前联系招募代理机构(联系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确保有工作人员可以及时接收文件。快递过程中由于天气或快递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等各种原因造成文件破损、遗漏、密封不完整等系列问题,导致招募审查不通过的,一律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招募申请文件:
6.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未按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网站(******)、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咨询联系方式
申请人或潜在申请人关于招募公告或招募文件设定资格、采购流程等内容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
招募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
联 系 人:张鹏、沈银玲、纪玩波、梁令凝、冯琳舒、陈晓婷、冯霭欣
电 话:0760-******
电子邮箱:******
9.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438
招募人:******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