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猎头人才服务采购(第二次),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E25487C01),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预算:25万元(含税),实施地域:深圳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 采购内容:购买猎头人才服务采购,包含政企客户部高级客户经理(需求2人)、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主管(需求1人)、市场部划小承包责任人(需求2人)三个岗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候选人报告、履历调研、人才面试等。
(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内完成。
(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2家中选单位。本项目采购人按中选单位优先推荐顺序择优录取进行结算。如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参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足3家,或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比选失败。
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服务费率最高限价为22%,超过最高限价,参选将予以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1.2 参选人须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1.1 财务指标:不要求。
1.1.2 业绩要求:
(1)参选人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成功推荐3个政企客户经理、市场经理、人力资源客户经理等相关岗位人选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1.1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至少1名项目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者与参选人的相关合作关系证明。请提供项目组人员清单。
备注: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报价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其法人。
1.1.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1.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1)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比选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5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1号会议室。
2.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的。
3.5参选保证金:3000.00元(人民币)。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育才路9号蛇口通讯公司
邮编:510610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楼
联系人:阮荣华、郑玉铃、陈泽斌、何琴琴、金煜尧、闵代道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名:******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487
8.2 异议接收方式
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